- 此行程安排针对老年人深度游览,不赶时间,行程非常顺路,不走回头路免去舟车劳顿之苦;
- 一次旅行游遍1/6中国,深度全景南北疆旅游专列,畅览乌鲁木齐、阿勒泰、伊宁、阿克苏、喀什、库尔勒、吐鲁番、哈密等多个地区。
- 特色美食:天池九碗三行子、喀什清真餐、大盘鸡、手抓饭等食在新疆,用舌尖和味蕾品尝美食新疆。
- 全程职业保健医生、专业导游 24 小时陪同!


- 于指定时间乘动车二等座前往兰州,前往兰州火车站20:00集合,乘专列前往伊宁。
- 火车上欣赏沿途风光。

- 抵达伊宁后前往【霍尔果斯口岸】,后游览【赛里木湖】,行程结束后入住酒店休息。


- 早餐后乘车前往【那拉提大草原】,行程结束后乘专列前往奎屯。

- 抵达奎屯后前往【世界魔鬼城景区】,后前往【五彩滩】,行程结束后入住酒店休息。

- 早餐后乘车前往【禾木风景区】,后乘车前往【喀纳斯风景区】,行程结束后入住酒店休息。


- 早餐后前往游览【独山子大峡谷】,后乘专列前往乌鲁木齐。
- 抵达乌鲁木齐后前往【天山天池风景区】,行程结束后入住酒店休息。




- 游览【坎儿井】,赠送【吐鲁番维吾尔家访】,后游览【葡萄庄园】,后参观【火焰山】,行程结束后乘专列前往库车。



- 抵达后参观【库车王府】,后前往【天山神秘大峡谷】,行程结束后乘专列前往喀什。

- 抵达喀什后前往【白沙湖】,午餐后抵达【卡拉库里湖】游览,晚住喀什。




- 早餐后游览【喀什老城区】,后参观艾提尕尔【清真寺】,午餐后游览【香妃园】,行程结束后乘专列前往库尔勒。


- 抵达库尔勒后乘车前往【罗布人村寨】,后乘专列前往哈密。



- 早餐后前往【大海道魔鬼城】,后游览【哈密回王府】,参观【十二木卡姆歌舞】,行程结束后乘专列前往兰州。

- 上午抵达兰州,换乘动车二等座返回出发地,结束愉快的旅程。
以上行程仅供参考,最终行程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微调,敬请以出团通知为准。
费用包含:
1、【住宿】:全程当地商务酒店标间(空调、热水、独立卫生间)。
2、【用餐】:正餐八菜一汤,十人一桌,不含酒水(如用餐人数不足10人/桌,菜式或数量将做出相应的调整或减少,早餐为打包早或桌早,行程中放弃用餐,餐费不退) 。
3、【交通】:各地往返兰州动车二等座,兰州起止旅游空调火车专列卧铺(硬卧:1人中铺,2人上下铺或2中铺,3人1组上中下;软卧:1人上铺,2人上下铺,3人报名不承诺在一个包厢)。
4、【用车】:当地正规空调旅游车。
5、【导游】:每节车厢配备全程陪同导游,当地专职优秀导游服务。
6、【保险】:含旅游意外险,旅行社责任保险。
7、【购物】:3个购物店。
8、【保险注意事项】:旅游期间出险发生理赔以保险公司相关条款为准:非旅行社原因造成的各类意外伤害,产生费用由游客先行垫付,事后按照《旅游保险条例》进行赔付。因客人自身疾病产生的费用请自理,不属保险责任范畴。
费用不含:
1、行程中所列景点均未含门票、景区区间车、电瓶车等,游客可自愿选择参观景点;请参团客人出行时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老年证、离休证等各种可能享受优惠的证件以便享受门票优惠,门票价格请参考门票一览表。(附后)(备注:使用假证属于违法行为,责任自负)。
2 、个人消费及其他服务费 (如酒店内洗衣、前往团队集中点出发的交通费、额外接送车、行李物品保管费、托运行李超重费等。)
3、酒店押金,单房差或加床费用及自由活动期间的餐食费、交通费。
4、报价不含火车上用餐及行程中未标明的正餐。
5、儿童报价不含火车用餐、火车铺位及酒店床位。
6、因交通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或战争、罢工、 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的额外费用。
7、因旅游者违约、 自身过错、 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1、行程中的各景点门票均不含,游客根据本人有效证件上的年龄当地自理,年龄精确到身份证年月日,部分景区为缓解景区区间车运力紧张,避免客人长时间排队,专列可申请旅游大巴车开进景区,但是景交也须交由景区!
2、专列具体开行时间、日期、编组定员、运行路线、抵离时间以铁路部门命令和站内调度为准,铁路局调令约定为旅行社的不可抗力。因中国铁路总公司列车编排等原因,造成提前或延后出发,本社将提前通知,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专列的车容车貌、设施、卫生、沿途站点加水、开水供应和餐车服务均由铁路部门负责,不属于旅行社范畴,若有意见或建议可拨打 12306 自行向铁路主管部门反映。
3、由于旅游专列属于包车,火车票不能退票、改签,所以在出发前一周内退团或行程中离团,均不退火车票费用。客人报名后因自身不能正常出团的,取消会承担相应退团损失,换人替补无损失。
4、我社在不减少景点的前提下,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景点游览先后顺序或多个城市游览顺序,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疫情、塌方,大雪封山,塞车,罢工,列车、轮船或航班延误取消等原因,造成专列行程变化(提前或延后结束行程),我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等因素所产生的费用由客人自理。
5、当地酒店及餐饮条件与我省有一定差距,请团友予以谅解,异地旅游用餐,较易引至水土不服,请游客自备常用药品。
6、客人在旅途中如有意见,请及时向导游或各报名组团社反映情况,以便在旅游期间及时协调和处理,防止事态扩大、损失扩大,并请认真、如实填写旅游意见表,如返程后再提出异议均视为放弃投诉权力。如您在旅行中途离团,我社视为客人单方面终止合同,所交费用将不再退还。
7、行程中自费景点及娱乐项目客人可自愿参加,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不参与的客人导游安排在景区门口等候自由活动,并请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
8、列车上水箱容量有限,且只能在有上水设备的大站停靠上水,所以请您在列车上节约用水,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9、保健医生只负责全程火车上的保健咨询及轻微创伤的处理,游客抵达旅游目的地后如出现身体不适以当地120急救为准。如游客身体出现不适应及时通知本团导游。
10、行程中部分景点海拔较高,保险公司对于因高原反应出现的身体不适等症状所产生的后果不予理赔,
请游客在选择行程时慎重考虑。
11、请各组团社自行为游客购买旅游意外险。
12、旅游意外伤害险累计赔偿10万元/人,具体标准参照相应的保险条款,解释权归保险公司所有。旅行社不再进行赔偿。游客应保证自身身体条件能够顺利完成旅游活动, 游客自身疾病不在保险赔付范围之列,由自身疾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自理,一切后果均自担,旅行社及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
13、我社工作人员将于出发前一天通知游客具体集合时间地点。
由于专列的特殊性,关于专列,甲方退团收取损失如下:
收取旅游定金后且在出发前25天以上退团的收取全额定金为损失,但不超过总团款20%;
出发日期前15-24天退团收旅游费用总额30%;
出发日期前7-14天退团收旅游费用总额60%;
出发日期前7天以内退团收旅游费用总额80%;
出团当天退团收取旅游费用总额的100%。
游客可在出发3天前更换出游人员,不承担任何损失。
以上条款为旅游合同的补充约定,如与主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约定为准。
1、请带上身份证、儿童请携带户口本页;旅游途中请保管好随身证件、财产物品及注意自身人身安全。如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胰腺炎、冠心病、癌症等疾病请勿报名参团,年满75周岁的游客建议不报名参团(如参团需家人陪同),如有隐瞒一切责任及费用由游客自己承担!因个人既有病史和身体残障在旅游行程中引起的疾病进一步发作和伤亡,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现有的保险公司责任险和意外险条款中,此种情况也列入保险公司的免赔范围。旅行社为非健康医疗专业咨询机构,无法判定游客的身体健康状况是否适合参加本次旅游活动,游客在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即视为游客已经了解本次旅行的辛苦程度和行程中医疗条件有限的前提,并征得专业医生的同意。
2、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天气、塞车、列车晚点等)造成行程延误或不能完成景点游览,按照旅行社优惠结算门票价退还,新增费用由客人和旅行社共同承担,同时客人须服从旅行社安排,控制损失,不得无故扩大损失,否则造成的增加费用客人自理。
3、请游客避免脱团活动,自由活动期间请各位游客多人结伴而行避免单独行动。中途离团的游客:未产生的餐费住宿费车费等费用均不退还,赠送项目如因特殊原因不能赠送时恕不退款。
4、旅游期间出险,须及时在发生地报案和医检,如游客自感没有问题而主动放弃,回程后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游客自行承担。如非旅行社原因造成各类意外伤害,产生费用由游客先行垫付,事后按照《旅游保险条例》赔付,旅行社不再承担保险以外的任何赔付责任。客人自身疾病产生的费用不在保险责任范畴。
5、我社所有的赠送项目若客人因自身原因不去,所有的费用均不予退还。
6、专列因铁道部列车编排等原因,造成专列提前或延后出发,本社提前3天通知;如专列无法开行,本社提前5天通知,上述原因本社均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专列出发时间及停靠点以铁路总公司批复为准!
7、意见单是评定旅游质量的重要依据,若客人在旅行中有任何异议,请在当地及时提出,完团后,团队质量以质量跟踪表为准。恕不接受虚填、假填或不填以及逾期投诉而产生的后续争议,敬请谅解!若对某项服务标准不满意,请写出理由。
8、游客报名后因故不能参加本次旅游,可在出发前换人参团,在旅行社重新签订合同;如果确认退团,游客须承担大小交通损失费,若在行程途中身体遇到意外需要脱团治疗,不退任何费用,返程交通客人自理。
9、行程中会途经当地的土特产超市属于政府扶贫项目,不属于我社安排的旅游购物店,请酌情消费并索要发票,由此产生的投诉或经济纠纷与我社无关。
10、行程中景点内的购物场所,不属于旅行社安排,请酌情购买并保存好购买发票。